民國83年4月10日,臺灣民間團體發起遊行活動,訴求教育改革,並於其後成立四一〇教改聯盟,持續推動相關理念,引發社會廣泛關注。該聯盟主要訴求包括落實小班小校、廣設高中大學、推動教育現代化,以及制定《教育基本法》等,而這4項訴求也成為後來教育改革的主軸。
在社會輿論壓力下,時任立法委員翁金珠等50人提出《教育基本法草案》,經立法院通過後,於民國88年6月23日由中華民國總統公布《教育基本法》。該法第二條明定人民為教育權之主體,第七條規定「…政府為鼓勵私人興學,得將公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為實驗教育的發展奠定了法源基礎。
宜蘭縣政府遂於民國90年率先制定《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以下簡稱宜蘭自治條例),並依該條例接受申請成立宜蘭縣立人文國民小學,其後該校升格為宜蘭縣立人文國民中小學(以下簡稱人文國中小)。
隨著教育改革的持續推進,教育部陸續頒行九年一貫課綱(民國90年)、《教改萬言書》(民國92年)、「我要十二年國教聯盟」(民國98年),並於民國1033年全面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民國108年實施《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其中融入了許多實驗學校的觀念,新型態的教育與課程型態逐漸為國人所認識與接受。
民國103年,《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等實驗教育三法的通過,確立了國家推動實驗教育的政策方向。立法院亦曾提出將實驗學校比例提升至三分之一的建議,彰顯對實驗教育的重視。人文國中小的適用法源,亦由《宜蘭縣屬各級學校委託私人辦理自治條例》轉為實驗教育三法,並被明確賦予國民基本教育之公益性、公共性、效能性、實驗性、多元性及創新性等任務(條例第四條),以符合教育分權化、市場化、彈性化的改革方針(條例第五條立法理由)。
因此,人文國中小不應僅固守創校理念,保障現有家長與學生權益,更應承先啟後,結合在地特色,推動教育創新,以應對未來社會的變遷與挑戰。為此,由本校家長、教師共同組成社團法人孩籽實驗教育協會(以下簡稱孩籽協會或本協會),敦聘教育學者專家指導、社會賢達襄助,向宜蘭縣政府申請受託辦理人文國中小實驗教育,並依規定提出本學校經營計畫書(以下簡稱本計畫書)。
【創校】人文國中小依據宜蘭自治條例由佛光山文教基金會向宜蘭縣政府提出申請依照特許模式成立,成為臺灣最早的一批公辦民營實驗學校,該基金會為復興宜蘭傳統文化,故將學校命名「人文」。後由熱心家長邀請臺北教育大學楊文貴教授擔任校長,推動教育革新、根據學生的差異進行適性化教育。
【人文適性時期】校內家長為確保實驗教育延續性而成立人文適性教育基金會受託承辦人文國中小,由創辦人楊文貴教授帶領教師團隊打破課本的框架、教室的藩籬、鐘聲的限制、制服的約束等,讓教師尋找教育的意義,讓學生發現學習的理由,以落實適性教育。
【人文展賦時期】後來因適性教育與適性教學的理念之爭,人文適性教育基金會更新為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以綱舉目張,標明學習的主體為學生,適性的目的是為了成就每一個孩子,而非格式化學生。並於105年出版「成就每一個孩子」一書,闡明人文展賦教育的理念。
【自然人受託時期】教育實驗需要各方資源挹注,實驗教育三法尚未完備且無前例的情況下,人文展賦教育基金會若干收費與捐資被主管機關認定有違法缺失,遂於民國106學年度終止契約。由自然人接受校內教職員家長推舉成為受託人承辦學校。因民國106年底立法院完成修法,受託人依法辦學並由主管機管協助推動各項教育實驗制度化,以延續展賦課程系統、維護學生權益。
【孩籽人文的未來】
人文國中小作為實驗學校,為維護其公共性,並推動創新與公益,將善用公共資源,引進民間力量。自然人受託時期,校內教職員、家長、校友共同成立孩籽協會(社團法人孩籽實驗教育協會),結合社區與社會資源,不僅延續既有課程系統,更期許依循展賦教育理念,持續推演課程進化,避免故步自封。課程方面,將引進與展賦教育相近的蒙特梭利教育課程,使人文國中小能在穩固的課程基礎上持續發展;經營方面,則融入民主教育價值,強調新人本主義,主張校務經營應立約當責、依法依規、權責相符,並認為天賦開展應成人成己,而非獨善其身。有鑒於未來教育以素養為主、發展終身學習之趨勢,各行各業家長共同省思,主張結合自主學習典範,改變傳統教與學的對立關係,降低師生不對稱性,以增強教師素養,促進學生發展成為終身學習者,共同面對未來世界的挑戰。